山东印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提标行动方案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单位近日印发《山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提标行动方案(2023-2025年)》,聚焦制造业重点行业和标志性产业链数字化转型需求,山东将实施转型路径优化、基础设施强化、服务供给深化“三化”专项行动,加快打造点上企业有标杆、线上行业有示范、面上区域有样板的一体化格局,引领带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提效、提速、提质。
《行动方案》提出,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速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和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实现标志性产业链和重点产业链工业互联网平台全覆盖,建设50个以上省级“产业大脑”,打造一批对标领先水平的标杆示范,两化融合发展指数达到125左右,走在全国前列;建设开通5G基站25万个以上、力争达到27万个,上线运营标识解析二级节点35个以上,建成“星火·链网”济南超级节点,推动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落户青岛,加快算网一体化发展,总算力规模超过12EFLOPS(百亿亿次)。培育40家以上深耕行业的特色专业型平台;引进培育300家以上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工业软件、智能硬件、人工智能等供给能力和赋能作用进一步增强,全省信息技术产业营收突破2万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
上海发布促进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和《上海市促进智能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等政策,加快推动上海机器人产业集聚和高质量发展,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等五单位近日印发《上海市促进智能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明确一个总体目标,即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机器人产业创新高地;促进三个突破,在品牌、应用场景和产业规模方面实现“十百千”突破——打造10家行业一流的机器人头部品牌、100个标杆示范的机器人应用场景、1000亿元机器人关联产业规模;建设三个公共服务平台,智能机器人检测与中试验证创新中心、人形机器人制造业创新中心、通用机器人产业研究院等;推动制造业重点产业工业机器人密度达500台/万人,机器人行业应用深度和广度显著提升。
河北出台加快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发展18条举措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快企业技术创新发展,着力推进制造强省建设,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从持续强化创新主体活力、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持续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持续完善产业创新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创新要素集聚五个方面,明确了18条具体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打造集群“领跑者”企业,大力培育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质量效益优、有上市意愿的优质中小企业。对“领跑者”企业上年度更新先进生产、研发、检测、试验设备,按实际投入金额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壮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重点对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优先纳入省级培育计划,引导企业争创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加快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健全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专精特新企业递增、示范企业引领、“小巨人”企业提升的梯队培育体系,对新认定的“小巨人”企业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北京印发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管理办法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近日印发《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管理办法(暂行)》,提出“十四五”期间,全市范围内将认定20个左右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北京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是定位在区级区划范围内,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主导产业聚焦、优势特色突出、资源要素汇聚、协作网络高效、治理服务完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根据今年的认定标准,北京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需要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集群主导产业发展水平位居细分领域全国前列,有较高的集群品牌知名度,集群占地面积一般不超过100平方公里,近三年产值或营业收入在40亿元以上。同时,集群产业链布局合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产供销一体化协同协作机制较完善,建立了通用生产设备、物流、仓储、人力、设计等共享机制,产业链关键环节配套能力较强。
内蒙古全力推动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2019年《关于建立自治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积极推动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至2023年9月底,全区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剩余 10.64亿元,其中无分歧账款3.78亿元,有分歧账款6.86亿元,2023年已累计清偿化解14.86亿元。
一是加快核实反馈。快速准确核实反馈国务院“互联网+”、工信部转办反馈系统和自治区本级“400举报电话”的投诉。及时分盟市印发通知,督促各拖欠单位落实清偿任务。二是做到无分歧账款动态清零。按照工信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对于无分歧账款,核实一笔、清偿一笔。对落实不力的,进行全区通报、约谈主要负责人。三是推动有分歧账款化解清偿。对于有分歧账款防止久拖不决,分类推进。尽早解决分歧,制定清偿方案。四是严防新增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按规定落实到位,没有落实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防新增拖欠。对2022年9月16日以后发现的新增拖欠,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