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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解读

2024/3/22 15:40:21 | 文章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 【大 小】 【打印】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扎实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结合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为目标,系统地制定了未来一段时期内进一步提升我国外商投资吸引力的系列具体举措,对巩固外资在华发展信心,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行动方案》是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世界变乱交织、全球经济形势更趋复杂,全球跨境投资波动有所加大,2021年上升到较高规模后持续回落。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第46期《全球投资趋势监测》数据,2023年全球跨境直接投资依旧疲软,新兴市场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跨境直接投资流入额下降9%

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就如何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做出重要工作部署。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放宽电信、医疗等服务业市场准入,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认真解决数据跨境流动、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等问题,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继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加强外商投资服务保障,打造“投资中国”品牌。《行动方案》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有关精神,所提出的一系列政策切中了外资在深度融入我国新发展格局中所面临的各种具体问题,将为提升我国引资新优势,促进利用外资量质齐升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二、《行动方案》着力解决外资企业在华开展业务面临的具体障碍

一是《行动方案》将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行动方案》在继续引导外资有序流向高端制造业,助力国内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的同时,提出合理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开展放宽科技创新领域外商投资准入试点、扩大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范围等一系列工作指引,为我国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水平、巩固我国开放发展优势提供了政策支撑。

二是《行动方案》切实要求做好优质外资项目生产要素保障。生产要素作为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资源和条件,对于企业的发展和运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行动方案》全力做好外资企业用电、用能、用地等要素保障,有效推进优质外资项目资源配置,可以进一步激活外资企业“敢投”“敢干”动能,助力国内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与此同时,《行动方案》顺应全球跨境服务贸易迅猛发展大趋势,放宽制造业、科技创新领域外商投资准入,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国内资本市场活动范围,规范境外有限合伙人在华投资行为,有利于我国在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基础上逐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三是《行动方案》将便利人员、数据等关键要素跨境自由流动。《行动方案》在充分了解外资企业具体诉求的基础上,出台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覆盖范围广的政策举措。例如,针对外资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出入境便利化等问题,明确要求持续优化入出境政策措施。在提升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方面,《行动方案》明确指出在规范数据跨境安全管理、做好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前提下,允许外商企业有关研发、生产、销售等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同时探索建立跨境数据流动“白名单”制度,体现了国家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前瞻性部署,也为政策执行者准确认定数据跨境流动安全性提供了重要依据。

四是《行动方案》要求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当前,外资企业来华投资已不再主要看重税收方面的优惠待遇,更看重在深耕我国市场的过程中实现互利共赢。《行动方案》针对以上形势,推出了制定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支持外资企业参与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提高行政执法科学化水平、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体系等举措,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是《行动方案》要求积极推动国内规则与国际高标准规则对接。《行动方案》提出了未来我国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标准的重点合作领域。按照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工作部署,提出对接国际高标准知识产权规则,加大涉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关于提升数字经济领域国际合作水平,增加了全面深入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电子商务谈判、探索与《数字经济伙伴协定》成员方开展数据跨境流动试点、加快与主要经贸合作伙伴国家和地区建立数据跨境流动试点;为全面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针对性提出积极推进高标准经贸协议谈判和加大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试点力度的若干举措。

三、《行动方案》将有效助推我国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

  我国是全球超大规模且最有增长潜力的市场,在先进制造业、新型城镇化、消费结构升级等方面将持续释放出巨大需求。展望2024年,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将继续深度参与我国先进产业链的打造和创新链的升级,分享发展机遇,实现互利共赢。随着《行动方案》中一系列更大力度吸引外资的综合性举措逐步发挥效力,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谋划经济发展陆续制定更为细化、实化的支持政策,外资企业在我国开展业务的成本将会进一步降低,来华深耕的动力也将进一步增强。(作者:尹佳音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李大伟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新兴经济体研究室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