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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

2024/9/6 10:39:37 | 文章来源: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大 小】 【打印】

  830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进一步释放投资消费潜力,推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提升,全力加力支持“两新”,力争到2024年底,全省更新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超过1600辆,农业机械4000台以上,更新新能源公交车超过1000辆、动力电池600套以上,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0%,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规范率超过90%

在全面落实加力支持设备更新政策方面,《实施方案》提出:

()扩大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规模。聚焦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等传统行业,加力开展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升级改造,严格落实能耗、环保、安全等强制性标准,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设备,加大电力、热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纺织、印染、机械、电子、数据中心等重点用能行业用能设备更新力度。推动锅炉、电机、汽轮机、变压器、空压机、换热器、泵、通风机、除尘器、电焊机、压缩机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

  ()优化住建领域设施设备效能。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加快推进建筑制冷、供热、城镇道路及公共区域照明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对依法依规建设的住宅楼中已办理使用登记,并已使用15年以上(20091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老旧电梯实施更新改造。电梯更新每台定额补贴15万元,电梯改造每台定额补贴5万元。

  ()加快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步伐。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为低排放货车。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无报废只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5万元;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万元。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6万元。加快推动内河客船10年以上、货船15年以上的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在报废基础上更新为燃油动力船舶或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的,根据不同船舶类型按15003200/总吨予以补贴;新建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按2200/总吨予以补贴;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船舶的,平均按1000/总吨予以补贴。

  ()提高农业领域设备更新补贴标准。在国家现行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报废20马力以下的拖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等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在现行补贴标准基础上,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报废并更新购置采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由3万元提高到6万元。支持将旋耕机、青()饲料收获机、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打()捆机等机具纳入补贴范围,并按现有规定测算确定补贴标准,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不超过2万元。

  ()提高能源电力设施设备水平。重点推动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改造升级,构网型控制技术升级改造,大电网稳定性提升改造,配电网设备更新改造,新能源并网友好性能提升改造,新型储能电站改造升级,虚拟电厂设备更新改造以及风电、光伏、煤制油气项目设备更新改造。

  ()提升教育文旅医疗领域设备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现有教学、实训及科研技术设备。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开展文旅场所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更新改造。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加强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逐步提高医院病房设备配置标准。

  ()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建设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智能分类回收设施、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物流体系。有序推进废旧装备实施再制造,支持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专业设备生产。推动报废汽车、废旧家电精细化拆解,废钢、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纺织品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废旧动力电池拆解和规范化梯次利用,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回收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