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纪学习教育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了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效,并对进一步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提出了明确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严在平常,在“常学常新、常研常得、常悟常用”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在“常学常新”中进一步锤炼党性修养。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强化纪律教育是我们党在长期的历史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也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力举措。学习纪律、维护纪律、严守纪律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政治必修课,也是增强自身素质抵御不良风气的坚实保障。理论学习愈清醒、党性锤炼也就愈坚定。广大党员干部要勤学党规党纪,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床头书”“手中卷”,原原本本读、仔仔细细学。要时常温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熟悉“六项纪律”要求,在“温故而知新”中增强纪律意识、锤炼党性修养。
在“常研常得”中进一步消除纪法模糊。随着社会实践的不断深入,党内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涌现,迫切要求立规定纪加以解决,更加系统完善的《条例》应运而生。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新修订的《条例》增加了很多新内容、替换了一些新表述,同时也对纪律处分的适用条件做出了更加精准、更加科学的界定。深研细究才能“拨云见日”。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扬“凿深井”的精神,在深学细研中真正掌握“六项纪律”的精髓所在,特别是要加强对新增与修改部分研究学习,不能走马观花、浮于表面,更不能浅尝辄止、一知半解,要一字一词思、逐句逐段悟,不断弥补认识盲区,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在“常悟常用”中进一步砥砺担当作为。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党纪学习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知行合一、学以致用,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心中有纪,才能干成事。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始终对纪律心存敬畏,时时自省、事事自警、处处自律,既重视大节,又不放过小节,坚守纪律底线,认真履职尽责,以实际行动自觉彰显忠诚干净担当。要高悬纪律利剑,讲规矩、守纪律,树牢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与价值观,始终用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自觉做党规党纪的坚信者、笃行者,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积极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作者:李旺军 湖南省邵阳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