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强调,推动干部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前提下大胆干事。遵守纪律和规矩,是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和基本素养。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努力在纪律与规矩的围栏之中群芳竞秀、万马奔腾。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是确保党的事业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党纪国法就像赛马场边缘坚实的围栏,明确了干部行为的界限,防止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偏离正轨、误入歧途,为我们干好事业提出了基础的要求。但要看到,一些人在干事和规矩上还存在一些错误认识。比如,有的认为规矩束缚了干事的活力,简单把干事和规矩对立起来;有的以规矩太多为由,认为多干事就会多犯错,从而躺平不干事。诸如此类,影响着党员干部自身成长,也伤害了事业发展。
知尺才能度量,明纪方能律己。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是我们党发展壮大、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法宝。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强化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自觉性,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领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用党的纪律规矩约束自身行为,切实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以“吾日三省吾身”的思想自觉,坚持以反面案例为鉴,对照“身边人身边事”反躬自问、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认真检视剖析,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以“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的定力,不断清除思想上的杂念、校正行动上的偏差、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本色。
“为官避事平生耻”,对于干部而言,遵守规则是基本要求,积极作为、勇于担当是本分所在。要处理好“有畏”与“有为”的辩证关系,把党纪当做干事创业的“底气”和“支柱”,在纪律上管住身心,在事业上放开手脚。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划清公与私的界限、厘清权和责的关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勇于扛重担、涉险滩、啃硬骨头,把该担的担子担起来。要建立全方位与经常性的干部监督激励体系,为担当者提供一个相对自由的比赛场地,适时松开缰绳,给予积极奋进的干部更大的施展空间。
(作者:尚永贞 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