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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最新规定:药材不能添加到食品中

2014/12/19 18:03:14 | 文章来源:本站  | 【大 小】 【打印】

目前,卫生部向社会公布了三种中药食用分类,第一类为药食同源,第二类为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的中药,第三类是国家禁用在食品中的中药。按照这个分类,当归、三七、花旗参等中药材,只可用于保健食品,如果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是违规的,需有保健品批文才能出售。

 然而,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虽然花旗参、当归、三七等中药可以作为保健品进入配方,但却被明确规定不能添加到食品中,也就是说,这些药材是不能随意加在汤料包中的。

 广州市食药监局相关人士表示,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第十条规定:食品内不得加入药物,但是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作为原料、调料或者营养强化剂加入的除外。

 冬日喝汤进补是很多对方的传统,但是药膳并非人人可食用,贸然进食不但会伤身体,还可能致命。对于孕妇等特殊群体不宜食用的食材、药材,当事人应该自己知晓并主动避免食用,经营者也应在菜单中加以明示,注明适合人群和不适合人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