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发布“浙江沃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再生纤维和1万吨塑料粒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浙江沃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再生纤维和塑料粒子制造销售的企业,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租赁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宜兰路388号(浙江沃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号楼一层、四层)做为生产用房,占地15333.84㎡。
项目的原料(废布料、废OPP膜)为温州市内塑料制品企业产品生产过程产生的PA、PET、OPP塑料的残次品和边角料。原料(废渔网)为温州市内沿海地区渔民废弃的渔网。项目通过对废渔网破碎、熔融挤出、水冷、切粒等工序年产5万吨再生纤维和1万吨塑料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