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欧美各国为了维护本国利益,纷纷针对儿童服装的主要安全隐患制定了不同的安全规范和准则。比如美国在《儿童上衣的绳带安全规范》ASTM F1816-97(2004)及CPSC(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的《儿童上衣的抽紧带指南》中对儿童服装上的绳带提出了具体要求;欧盟EN14682标准也对14岁以下儿童服装上的束带或绳索的总体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
近期,我国产儿童服装频繁被欧美等国家以拉绳有致儿童颈部被勒危险为由要求召回,认真分析召回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已是当务之急。究其原因:
国外保护本国企业的需要。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欧美等国家由于其自身经济状况不佳,出于保护本国纺织服装企业的经济利益,不断以不同形式的贸易保护措施来限制我国纺织品服装进口,而召回作为技术壁垒的一种形式,越来越多地被采用。
国外客户产品设计的问题。由于国外客户产品本身设计的缺陷,而我国生产企业大多又采用OEM代工方式生产,单纯认为只要按照客户要求生产出的产品即可,对产品的设计是否符合国外技术法规缺乏必要的、足够的辨识能力。此外,大多数企业在与国外客户签订合同时,不注意对产品本身设计的符合性及其责任归属做出明确约定,因而造成损失。
国内生产企业忧患意识的缺乏。我国国内相当部分纺织生产企业管理者及作业者知识水平不高,缺乏足够的知识拓展培训,很多情况下不能对所生产的产品本身进行合理的判断。尤其是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导致部分生产企业陷入无单可做的困境,一有订单便不加评估即盲目组织安排生产,从而导致产品不符合目的地国家的严格要求。
为此,建议从以下几个层面加强把关:
生产企业:首先应加强忧患意识,提高识别产品风险的能力,加强对国外技术法规的学习、研究,严格按照输入国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并认真落实对员工的培训;在与客户签订外贸合同时要注意规避风险,不接受有缺陷的设计,强化产品设计的安全项目审查,增强企业自身自检自控能力。
检验检疫机构:应加强国外技术法规的搜集和学习,及时向企业进行宣传,尤其对部分新调入法检目录的儿童服装的生产企业要积极做好前期的调研与宣传工作,帮助并提醒企业提高风险意识,掌握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同时,还要严格监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严格按照体系要求控制设计、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并落实培训,要求企业充分认识到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负责人的意识。此外,检验检疫机构还应加强实验室检测能力,确保严格按有关国家标准实施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