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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新标准局批准木聚糖酶作为谷物食品加工助剂

2017/7/14 16:36:32 | 文章来源:食品伙伴网  | 【大 小】 【打印】

据了解,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关于氮气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包括氮气、石蜡、红曲黄色素、抗坏血酸、胭脂红等10项食品添加剂将进一步扩大适用范围。日前,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17–17号通报,批准一种木聚糖酶作为加工添加剂用于谷物食品生产,进一步丰富了食品添加剂。

据澳新食品标准局消息,7月7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17–17号通报,批准一种木聚糖酶作为加工助剂用于谷物食品生产。

据了解,2017年1月23日,Puratos NV公司提交A1125号申请,申请β(1,4)木聚糖酶作为内切酶使用于谷物产品生产并提交相应草案。

该木聚糖酶由转基因枯草芽孢杆菌产生。它能催化阿拉伯木聚糖转化成阿拉伯木聚糖寡糖,提高这些多糖的功能特性,导致更好和/或更稳定的产品质量,可用于面包、饼干、蛋糕等烘培食品,还有面食、面条、小吃等谷物产品。转基因枯草芽孢杆菌菌株含有假交替单胞菌属haloplanktis产生的木聚糖酶基因。

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经风险评估后得出结论,β(1,4)木聚糖酶作为食品加工助剂内切酶使用于谷物产品生产没有产生公共健康和安全问题,即使很可能是在终端食物中存在变性蛋白形式残留,也易被像其他膳食蛋白质一样消化。

澳新食品标准局还认为,因没有任何可识别的危险,可不制定这种木聚糖酶的每日允许摄入量(A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