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为做好2018年关税调整工作,现就关税税率、税目调整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增列税目的建议。一是税目增列需符合世界海关组织相关列目规则;二是要详细填写增列税目的理由;三是要有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四是要确保该产品在外形特征上可区别于其他产品,便于海关人员有效识别。
二、进出口关税税率调整。请结合行业发展规划、现有税收优惠政策等,着重考虑以下原则:
1、提出出口暂定税率调整建议时,一是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二是鼓励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及自主研发产品出口;三是结合行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出口暂定税率,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提出进口暂定税率调整建议时,一是进口税率不能高于最惠国(MFN)税率;二是已享受相关优惠税收政策的产品不再设定进口暂定税率(专项税收政策优惠力度较暂定税率更大);三是资源性、国内暂不能满足需要的关键零部件进口可考虑实施暂定进口税率;四是要兼顾中间产品上下游产业利益;五是出口退税调整建议不属于关税调整范围。
三、表格的填报。
1、拟调整商品的中英文标准名称
名称必须是标准、规范的技术用语,而非一般的俗称、俗名等。标准的中文名称中不能含有英文注释或英文缩略词。
2、商品的简要描述
原材料类商品应主要包括构成商品的主要化学成分、化学结构式和外部形状;设备类商品应包括必要的技术参数、型号规格、结构、功能、用途及工作原理示意图等。其中,对于多功能、多用途的商品,应重点介绍其关键用途和功能。由于商品的结构是确定其用途和工作原理的主要依据,因此,必须对其进行详尽的说明。
3、商品的贸易数据
属调整税目范围的建议应包括年度进出口数量和金额;属调整税率范围的建议应包括国内产量、国内市场需求量、国内市场价格和生产成本等市场供需情况以及到(离)岸价格、关税、增值税和进(出)口主要成本费用等成本测算数据等。
附件二
建议汇总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序号 |
税则号列 |
建议类型 |
主要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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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附件2是对附件3和附件4建议的简要汇总;
“建议类型”列中请选择填写“增列税目”、“调整进出口暂定税率”或“其他”;
“主要理由”列中请简明扼要的说明增列税目或调整暂定税率的主要理由。
附件三
增列税目建议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原税则号列及商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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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增列商品标准中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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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增列商品标准英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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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相关情况 (主要用途、上下游产品、生产工艺、技术特性、物化性质、国内主要使用和生产企业、是否已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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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增列税目的主要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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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进(出)口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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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进(出)口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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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填写进(出)口数量和金额时,请写清楚是进口还是出口数据,若是进口数据,在“出”字上划扛:“进(出)”;若是出口数据,在“进”字上划扛:“进(出)”。
附件四
调整进(出)口暂定税率建议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税则号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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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中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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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英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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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相关情况 (主要用途、上下游产品、生产工艺、技术特性、物化性质、国内主要使用和生产企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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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暂定税率的主要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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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市场同类商品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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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成本和财务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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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市场同类商品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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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到岸价格或出口离岸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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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最惠国关税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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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的暂定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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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进(出)口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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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进(出)口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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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填写进(出)口数量和金额等信息时,请写清楚是进口还是出口数据,若是进口数据,在“出”字上划扛:“进(出)”;若是出口数据,在“进”字上划扛:“进(出)”。
年 月 日
附件五.
调整进(出)口税率建议附列资料
国内供需情况 |
国内总产量(或产能) |
国内总需求量(或表观消费量) |
成本(包括生产和财务成本) |
国内市场价格 |
当年进(出)口计划 |
上年实际进(出)口 |
本年1-6月进(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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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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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成本测算 |
计量单位 |
到(离)岸价(元) |
关税税率 |
关税额(元) |
增值税额(元) |
其他费用(元) |
进(出)口成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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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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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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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进口成本测算表中,上栏按现行税率测算,下栏按要求调整的税率测算。
2.在填写进(出)口数量和金额时,请写清楚是进口还是出口数据,若是进口数据,在“出”字上划扛:“进(出)”;若是出口数据,在“进”字上划扛:“进(出)”。
附件1-5请在协会网站下载专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