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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开展皮革行业固废污染专项治理

2018/1/30 15:48:53 | 文章来源:河北新闻网  | 【大 小】 【打印】

日前,河北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北省皮革行业固体废物污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提出自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开展皮革行业固体废物污染专项治理。

方案提出,各地要迅速对遗存无主皮革废碎料进行清理、暂存、利用和处置,严厉打击遗弃、倾倒和露天焚烧皮革废物违法行为,提高固废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到2018年底,通过先进适用技术试点项目建设,基本达到全省含铬废物全部资源化利用的目标。

强化危废管理,制革及毛皮加工企业要建立健全与生产记录相衔接的危废台账,详细记录产生危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和处置等事项。

皮革及毛皮加工产业的重点区域辛集、无极、枣强、南宫、肃宁、蠡县、阳原等地,可参照相关要求,开展先进适用技术资源化利用含铬皮革废碎料、含铬污泥的试点工作。

方案提出,630日前,全省所有年产10吨以上含铬废物的产废单位,安装危废智能监控设施并联网集成,对未如期完成的,各级环保部门不得为其发放排污许可证。年底前, 全省所有试点单位,安装危废智能监控设施并联网集成,对未如期完成的,各地政府不得准许其投入运行,各级环保部门不得为其发放排污许可证。

合法处置一般固废,各地应建立制革及毛皮加工行业一般固废的管理机制,健全污染防治责任体系,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涉固废违法行为。严禁企业将一般工业固废混入生活垃圾进行处置。

方案明确,21日至430日为集中治理阶段,对应关停取缔的企业,按照“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的标准,依法予以关停取缔。对应停产整治的企业,先停产、后整治,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各地政府要把严管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和企业。发现非法遗弃、倾倒、露天焚烧皮革废碎料的,要对监管责任人员实施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排查工作漏报、瞒报、谎报、乱报和治理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的,特别是企业该取缔未取缔、取缔后死灰复燃的,严肃追究其不认真履职等失职渎职责任。(段丽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