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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重复使用”国家标准通过审查!

2018/6/7 9:46:51 | 文章来源:经济导报  | 【大 小】 【打印】

    近日,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包装与环境第1部分:通则》《包装与环境第2部分:包装系统优化》《包装与环境第3部分:重复使用》《包装与环境第4部分:材料循环再生》四项国家标准审查会。其中,《包装与环境第3部分:重复使用》由山东省质检院主导完成。

参加会议的有中国包装联合会、全国包标委包装与环境分技术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评中心等23个单位的37位代表,与会专家对标准内容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会议最终通过了标准的审定,要求标准起草工作组按照审查会意见尽快对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报批稿报送全国包标委秘书处。

我国现行包装与包装废弃物系列标准是2008年、2010年、2012年依据欧盟相关法规和标准等同或修改转化的国家标准。2013年,山东省质检院承担并参与完成了ISO包装与环境领域系列国际标准,本次标准修订正是基于ISO四项国际标准,补充和完善了系统优化、重复使用和循环再生的基本要求,以及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等多项技术内容。

此次修订后的国家标准将更加适合当前包装与环境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有利于监管部门实施有效的市场管理,对推动包装行业的绿色发展和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均具有积极的引领和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