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J 81 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环境保护部令第48 号) ,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食品制造工业中乳制品制造工业和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现批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食品制造工业一乳制品制造工业〉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食品制造工业一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食品制造工业乳制品制造工业》 (HJ1030.1-2019)
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食品制造工业一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HJ1030.2-2019)
以上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 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