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欧盟委员会2014年3月24日公布实施的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制品10/2011号法规,经过将近一年的缓冲过渡期后,将于2015年3月25日正式实施,欧盟市场塑料材料和制品有可能因不符合该新法规要求而被下架或通报。这是10/2011号法规自2011年取代欧盟塑料指令2002/72/EC实施以来的第二次修订,该新法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新增两种可用于制造食品接触材料的单体;二是明确了双氰胺单体的特定迁移限量为60毫克/公斤;三是将原有物质1,3-苯基二甲胺的限制,由单独迁移限制改变为与新增物质间苯二甲基异氰酸酯共同限制,特定迁移总量为0.05毫克/公斤;四是对限制说明等进行了更新。
2015年3月25日,欧盟委员会早前公布的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制品10/2011号法规将正式实施,不符合新规要求的塑料制品将无法进入欧盟市场。业内人士表示,我国塑料制品出口企业应构建以“原辅材料采购-原料台账管理-注塑环节风险控制-出厂安全卫生把关”为重心的安全卫生保障体系,加强对产品的质量检测,以便能够达到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