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4月10日发布《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快递塑料包装中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快餐包装、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等。
据悉,此次《征求意见稿》是对1月19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的补充,将细化各领域塑料制品禁限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政策界限和执行标准。
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包括不可降解塑料袋、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其中,餐饮服务中禁用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包括餐盒(含盖)、碗(含盖)、杯(含盖)、盘、碟、刀、叉、勺等,但上述规定仅限于餐饮堂食服务,餐饮打包外卖服务除外。
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包括:酒店、饭店、宾馆、招待所客房等场所使用的易耗塑料制品,包括塑料梳子、牙刷、肥皂盒、针线盒、浴帽、洗涤护理品容器(如浴液瓶、洗发水瓶、润肤霜瓶等)、洗衣袋等。
此外,各品类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实施区域和期限按照《征求意见稿》执行,该目录涉及品类的细化标准将根据实施情况动态调整。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期间,用于特定区域应急保障、物资配送、餐饮服务等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可免于禁止、限制使用。
据悉,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至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