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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替代品推广和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并举

2020/4/23 11:49:15 | 文章来源:塑料机械网  | 【大 小】 【打印】

塑料在生产生活中应用广泛,是重要的基础材料。不规范生产、使用塑料制品和回收处置塑料废弃物,会造成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大资源环境压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青海省为积极应对塑料污染,不但出台了塑料制品禁限名录,还提出了替代品推广和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的有效措施。

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

   推广应用替代产品:推动塑料制品禁止限制使用与替代产品有效供给同步到位。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方便群众生活。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在我省重点农膜使用县,结合农艺措施规模化推广可降解地膜。

   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强化企业绿色管理责任,推行绿色供应链。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要加强入驻商户管理,制定落实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发布执行情况。以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等为重点,推动企业通过设备租赁、融资租赁等方式,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鼓励西宁、海东、格尔木、德令哈、玉树、茫崖等城市的大型商场、连锁超市、大型集贸市场开展共享购物车试点,方便群众生活,提升绿色替代产品使用效率,降低使用成本。鼓励企业采用股权合作、共同注资等方式,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

   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加强绿色替代品供给保障,做好替代品研发、生产调运、供给保障、宣传引导工作。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要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推行绿色设计,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积极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降低应用成本,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

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

   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推进实施垃圾分类,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鼓励对分类收集的塑料制品进行资源综合利用,采用综合利用方式处理生活垃圾中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禁止随意堆放、倾倒造成塑料垃圾污染。在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要增加投放设施,提高清运频次。推动电商外卖平台、环卫部门、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在上述重点区域投放快递包装、外卖餐盒等回收设施。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在全省重点农膜使用县集中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活动;规范废旧渔网渔具回收处置。

   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相关项目要向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园区集聚,提高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分拣成本高、不宜资源化利用的塑料废弃物要推进能源化利用,加快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加强其企业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降低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

   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加快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解决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开展江河湖泊塑料垃圾清理行动,开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国省干道路域环境、铁路沿线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有效解决塑料“白色污染”问题。在全省农业县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废弃包装等清理整治工作,逐步降低农田残留地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