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开幕。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法再次审议,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有望正式出台。新版《食品安全法》将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草案规定,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在二次审议稿中规定,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此次,这一条款被修改,删去不得以委托、贴牌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规定,保留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规定。
有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委托、贴牌方式是国际上通行的生产方式,在法律中一律禁止,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特别是如果禁止在国外采取委托、贴牌等方式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进口到我国,既不可行,生产企业也很容易通过合资、合作生产等方式予以规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