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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取得哪些经验和成果?国家税务总局解读

2021/3/29 17:15:35 |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  | 【大 小】 【打印】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倡导建立并不断健全“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今天(3月29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有关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王道树介绍,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动了“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税收征管方面的工作交流、经验分享和跨境合作,也有力促进了我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取得了较好成效。

  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建立了一整套机制

  在北京设立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秘书处,建立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设立了“一带一路”税务学院。

  二、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2019年,在浙江举办首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正式建立征管合作机制。

     三、取得了一连串成果

  2019年,“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税务部门共同签署了税收征管合作谅解备忘录,联合发布了《乌镇声明》,并制订了税收征管合作行动计划。同时,还建立了覆盖“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和地区的税收协定网络。

     四、收到了一揽子成效

  截至去年底,共举办了20期国际税收征管业务培训,来自71个国家和地区的789名财税官员参加培训,切实促进“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税收征管能力的共同提升。有效解决“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涉税争端,为跨境企业消除了重复征税。着力推动构建增长友好型税收环境,为跨境贸易投资者带来了便利。

  目前“一带一路”合作机制理事会成员已增加至36个,观察员增加至30个。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将继续深化“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合作网络,拓展朋友圈;分享税收征管实践,推动各方税收治理效能不断提升;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各国企业共同发展,将合作机制打造成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实现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国际合作平台典范,更好地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