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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暂行规定》 加强自动售货设备食品安全监管

2021/7/7 16:34:01 | 文章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  | 【大 小】 【打印】

随着自动售货机在地铁站、火车站、办公楼、学校、景区等多场景中随处可见,食品消费正迎来一种无接触的新零售模式,这也为供需双方带来产销新空间和极大便利。但伴随着自动售货机应用过程中食品安全隐患日益凸显,如何保障便利与安全并行也亟待解决。日前,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宁波市自动售货设备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将于723日正式实施。

  “无接触式零售”是近年来较为热门的词汇。具体来看,其主要是指消费者在选择商品、结算的过程中无需与第三人接触,即可通过实时/在线下单或是扫码点餐等操作完成消费的过程。因其仅需一台自动售货机和货源供应即可轻松运行,具有市场抵御风险能力较强、效率较高、安全性高、成本较低等特征,近年来在食品领域多有应用,比如现今多场合下都能看到无人咖啡机、自动零食售货机、鲜果榨汁机、冰淇淋机、五谷杂粮现磨饮品售卖机、蔬菜机等身影。

  然而,在食品类自动售货机近年来以较为平稳的增速落地市场的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无人售货场景下,陈列商品不规范、可直接销售的包装类商品难以在长期售卖中确保其是否处在保质期、现制类饮品操作过程不透明、食品原料缺少具体监管等事关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也使这类新零售模式遇到发展瓶颈。面对这一情况,加快制定相关监管方案,加强自动售货设备食品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等也显得迫在眉睫。

  近日,宁波制定《宁波市自动售货设备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并将于723日正式实施。据悉,该《暂行规定》共二十一条,主要从适用范围、食品经营许可管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多方面入手,对自动售货设备主体、所售商品等进行规范和管理。

  其中明确,该规定可用于预包装食品和现制销售食品。同时指出,对于食品安全风险程度较高的新业态、新工艺、新技术,应由省级或省级委托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对于具有制作过程的自动售货设备如咖啡机、果汁机等,还应从加工制作流程和操作规程、设备清洁消毒措施、设备内部环境卫生检测要求、食品原料、成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要求等十个细则对其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随着到2019年我国自动售货机行业市场规模预计已经达到285亿元左右,也显现出这一新零售模式正处于欣欣向荣的发展之中。食品自动售货机作为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部分在其中也占据着不小的分量,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与风险防范在其发展中不可缺少,这也需要监管方、销售主体等共同参与进来,共促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