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治国理政中把“守正创新”概念突出地提到全党面前,对党的理论和工作、党的自身建设均提出“守正创新”的明确要求,赋予守正创新在新时代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改革发展中普遍性的指导意义。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一百年来,我们党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相统一、培元固本和守正创新相统一,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新境界,产生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产生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自信自强、守正创新,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创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这些精辟论述实际上将守正创新提到了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的高度。
守正创新,这一渊源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朴素概念何以被提升为重要的政治概念,成为显著的时代性概念,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原因在于,守正创新具有丰富的哲学内涵,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实践观、价值论和唯物史观的有机统一,既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要求和鲜明品格,也是马克思主义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方法论原则,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体现。
一、守正创新体现了唯物论的基本观点
“正”即正道,从唯物论上讲,它是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守正,就是坚持按照事物的本质要求和客观规律想问题、办事情。一方面,规律隐藏和包含在事物之中,而非存在于人脑或主观想象之中。事物是物质的具体形态,在人的意识之外、不依赖于意识而客观存在。这表明,守正本身隐含了对事物客观实在性的承认,即坚持把客观事物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根本出发点,而不是从任何主观的臆想出发,体现了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另一方面,规律为事物本身所固有,对事物的存在、变化和发展起主要的、决定性作用。规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只能认识规律、把握规律和正确运用规律,而不能违背规律、更不能否定规律。是否遵循事物规律,是人们作用于事物的任何活动包括创新活动朝着什么方向前进、具有何种前途的分水岭。遵循规律,人们才能正确地认识和改造事物,才能使事物在合规律性的正道上实现新发展。相反,违背规律或者否定规律,人们的任何活动只会把事物发展引向歧路,更谈不上达到使事物满足自身需要的预期目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实践创新必须建立在历史发展规律之上,必须行进在历史正确方向之上。”这表明,守正创新又体现了发挥主观能动性必须以尊重客观规律为前提的唯物主义基本原理。
二、守正创新体现了辩证法的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都是不断运动、变化、发展的,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马克思指出:“一切发展不管其内容如何,都可以看作一系列不同的发展阶段,它们以一个否定另一个的方式彼此联系着”,“任何领域的发展不可能不否定自己从前的存在形式”。换言之,事物的发展是通过否定来实现的,事物经过否定发生质变发展为新事物;这个“否定”不是简单的抛弃,而是扬弃,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辨证的否定,“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从唯物辩证法角度讲,创新范畴中的“创”实际上是指解决事物矛盾的根本方法,隐含着以否定性的思维去对待现存事物。一方面,“创”的目标指向“新”,即符合事物发展规律、具有远大前途的新事物,意味着“创”就要抛弃现存事物中丧失了必然性的消极的、过时的因素,并且增加现存事物所没有的新内容。这表明,“创”包含着“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另一方面,“创”必须“守正”,“正”即现存事物中没有丧失必然性的积极的、进步的因素,意味着“创”不是全盘否定现存事物,而是以现存事物为基础。这表明,“创”又包含着“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也就是说,“创”这种“否定”是辩证的否定,创新就是经过对现存事物的辩证的否定生成新事物,是事物运动过程中的质变、飞跃形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要求“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实现“创新发展”。可见,守正创新鲜明体现了辩证的否定观,科学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根本途径。
三、守正创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本质要求
在哲学视域中,创新属人类活动意义上的概念,是标志人类活动性质和水平显著变化的范畴。换言之,作为人类活动的一种形式,创新在活动内在要素方面有着自身的质的规定性,特指活动方式及其最终结果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特征的活动,其本质是对常规的突破与超越,与常规相对并共同地存在于人类一切活动之中。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类一切活动按其本身质上差异都有创新与常规之分。就人类认识活动而言,认识可以划分为创新认识和常规认识两种质上不同的类型。创新认识即包含着“创新的质的规定性”的认识,亦即认识方法和思维方式与原有认识存在质的差异并获得新质认识成果的认识活动。常规认识则在认识方法和思维方式方面与原有认识具有同质性,其成果与原有认识相比也不具有质的差异,是对原有认识的重复进行。思维活动是认识活动的核心,是认识活动的高级形式,其本身也有创新与常规之分。创新思维是创新认识的思维方式,指的是突破原有思维定势,破除迷信、超越陈规,运用新的思路、新的角度考察分析对象,并获得新质思维成果的思维。常规思维是常规认识的思维方式,即按照原有思维方式去认识、把握对象的思维,其成果与原有思维相比也不具有质的差异。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人类认识本身是一个辩证发展过程,不断地从低级向高级发展。毛泽东同志指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与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一精辟概括不只是揭示认识和实践之间的关系,还表征着认识本身的发展特点,即不断地从“低一级程度”内容的认识上升到“高一级程度”内容的再认识,也就是说,任何一种既成的认识都是暂时性的,最终都要被新的认识所取代。这里的“再认识”就是扬弃原有认识并增添了新内容的创新认识。人类思维本身也是历史地发展着的。恩格斯说:“每一个时代的理论思维,从而我们这个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它在不同的时代具有完全不同的形式,同时具有完全不同的内容。”很显然,这种“具有完全不同形式和内容”的思维是对原有思维的突破与超越,也就是创新思维。再从人类认识的直接任务看,认识是为了把握规律、获得真理。事物的规律是在事物运动变化发展中逐渐显露的,人们对事物规律的认识并不是一次完成,任何真理只是对事物的某一阶段、特定过程的正确反映。恩格斯曾经针对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的状况指出:“当技术革命的浪潮正在四周汹涌澎湃的时候,让这些保守的偏见……占统治地位,是没有好处的。我们需要更新、更勇敢的头脑”。这里所说的“更新、更勇敢的头脑”就是革故鼎新的创新思维活动,内含着事物的条件变化对革新思维方式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从时间维度指出,守正“不是刻舟求剑,还要往前发展、与时俱进,否则就是僵化的、陈旧的、过时的。”在这里,“刻舟求剑”比喻静止地看待事物,固守着原有认识不变;“往前发展、与时俱进”则讲的是认识随着时代和环境变化而发展,内含着事物的时空变化对创新认识的必然要求。上述思想观点告诉我们,事物总是随着时间、地点、条件变化而不断变化,人们的思想、认识也必须随之发展变化。只有运用创新思维,对事物进行创新认识,才能揭示事物的新属性、新联系和新规律,获得事物发展新的“真知”,实现对事物认识的飞跃。
四、守正创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本质要求
就人类实践活动而言,实践可以划分为创新实践和常规实践两种质上不同的类型。创新实践即包含着“创新的质的规定性”的实践,亦即实践方式与原有实践存在质的差异并获得新质物质成果的实践。常规实践则在实践方式方面与原有实践具有同质性,其成果与原有实践相比也不具有质的差异,是原有实践的重复和模仿。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认为,人类实践具有社会历史性,其本身是一种否定性的辩证运动,由低级到高级无止境地发展着。马克思指出,历史过程中“每一代一方面在完全改变了的环境下继续从事所继承的活动,另一方面又通过完全改变了的活动来变更旧的环境”,“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在这里,“所继承的活动”指的就是常规实践;造成环境改变的“完全改变了的活动”“革命的实践”则指的是有新的活动方式与新的实践成果出现的实践,即创新实践。我们还可以看出,上文所引毛泽东同志的精辟概括也表征着实践本身的发展特点,即不断地从“低一级程度”内容的实践上升到“高一级程度”内容的再实践,也就是说,任何一种既成的实践都是暂时性的,最终都要被新的实践所取代。这里的“再实践”也就是扬弃原有实践并增添了新内容的创新实践。再从人类实践的直接目的看,实践是为了实际地改造世界。马克思指出:“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这种“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的实践只能是创新实践,而非对过去进行重复的常规实践。常规实践带来的结果只是量的积累和扩大,只能使现存世界停留在某一阶段或某一水平上。只有创新实践才能扩大认识世界和改在世界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创造出新事物,给世界带来质的变化。创新实践更加突出彰显了实践的改造世界功能。
五、守正创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价值论的本质要求
在创新范畴中,“新”是目标,它不是由旧事物自然自动发展而成,而是通过人的创造而获得。人的一切活动都是从自身需要出发的,都是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人们总是按照自己的需要和尺度去认识客体对象、改造客体对象。需要是人的一切活动的根据和原动力,贯穿整个活动过程。马克思认为,人的需要处于不断地生成和发展之中。一种需要得到满足后,又会引起和产生“新的需要”。这个“新的需要”不是原有需要的量的增长,而是包含着质的变化和飞跃,是超越原有需要的需要。显然,创新活动是因新的需要而启动,所创出的“新”必须能够满足人的新的需要。也就是说,“新”不仅仅指在内容和本质上与既有事物不同的新事物,还有着另一个内在的规定性,即包含着能够满足人的新的需要的属性。可见,获得这样的“新”才是创新活动的旨归,否则,即使“新”,也无须“创”。
马克思主义价值论认为,价值是标志人的对象化活动中主客体关系的范畴,在内容上表现为客体属性对主体需要的满足。对象化活动是连通主体与客体的中介,是主体需要满足的方式。任何价值都是人通过对象化活动创造的,主体需要、对象化活动和客体属性是价值结构的内在构成要素。马克思指出:“物质生活的这样或那样的组织,每次都依赖于已经发展了的需要,而这些需要的产生,也像它们的满足一样,本身是一个历史过程。”这里的“物质生活的这样或那样的组织”与主体需要满足的方式紧密相关。这一观点表明,价值是一个动态发展的结构,具有社会历史性。历史发展着的主体需要要求,运用新的创造手段对客体实现新的改造,获得客体新的属性以满足新的需要。需要——创造——满足——新的需要——新的创造——新的满足,三者的矛盾运动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需要、创造与满足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进到了更高一级程度。需要、创造与满足之每一循环实现了特定的具体价值,即主体特定需要、特定条件下活动与客体特定属性的“具体统一”。每一循环进到下一循环,即原有的“具体统一”进到新的“具体统一”,价值创造和实现进到更高一级程度。也就是说,从历时性来看,任何一种既成的具体价值都是暂时性的,价值的发展表现为新价值不断取代旧价值的历史进程。在价值发展进程的每一循环中,对象化活动是价值诸要素中起决定作用的要素,其质量决定了价值的性质和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根据全球科技创新活动日新月异状况和趋势提出了“创新价值”的概念,指出“一切科技创新活动都是人做出来的”,要求“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强调“科技成果只有同国家需要、人民要求、市场需求相结合,完成从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的三级跳,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可见,创新价值不是原有价值的重复,而是由人的创新活动创造的新质状态和水平的价值。从“价值”中划分出“创新价值”,意味对“价值”本身进行了性质上的分类,即价值有创新价值和常规价值两种类型。“创新价值”的提出,突破了以往只是从一般整体角度笼统地讲述价值的局限性,突出了价值的发展性和主体性,指明了价值创造活动的方向和途径,是对马克思主义价值论的丰富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就价值论而言,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是价值创造的历史。很显然,这里的价值不是常规价值,而是创新价值。因为,常规价值是重复原有价值的价值,由人的常规活动创造,客体的属性并没有发生质的变化,只是对主体原有需要的满足。只有主体通过创新活动,才能把越来越多的客体对象纳入活动范围,不断创造“创新价值”,满足不断发展着的主体需要,人类社会也由此不断地发展进步。
六、守正创新体现了唯物史观指向未来开创未来的原则方法
创新的“新”,从事物发展过程的时间性而言,是指相对于事物过去形态和现状的事物的未来形态,即未来的事物。也就是说,创新活动是指向未来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从内容上看,创新认识是对事物未来“是什么”以及人们未来实践“将怎样”的超前认识,创新实践则是指以创新认识成果为指导实际地实现未来的实践。历史唯物主义(唯物史观)是关于人类社会发展历史过程的学说,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用‘历史唯物主义’这个名词来表达一种关于历史过程的观点”。任何过程都是有时间性的过程,任何时间都是有事物运动的时间。所谓“历史过程”,就时间性而言,历史包括过去、现在和未来;就历史运动而言,历史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包括人类的过去活动、现在活动、未来活动。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历史唯物主义时,就明确自己的学说旨在解决世界“往何处去”问题,通过“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对“未来应该怎样”建构“确切的看法”,为实现新世界的现实运动“指明道路”,避免“盲目地探索”。列宁更加明确地说:历史唯物主义“不仅仅限于解释过去,而且大胆地预察未来,并勇敢地用实际活动来实现未来。”可见,历史唯物主义在时间坐标上是指向未来的。“指明道路”“预察未来”,指的就是创新认识活动,即以观念方式对未来世界状况和未来实践活动的超前认识和预先把握,这种观念上的“未来世界和未来实践”是对现存世界和既有实践活动的观念超越。“用实际活动来实现未来”,指的就是创新实践活动,即以指明的道路和预察的未来为指导,实际地向着超前认识的目标前进。
历史唯物主义对未来的超前认识不是纯粹主观地推断和臆造。马克思明确指出,历史唯物主义是“从世界本身的原理中为世界阐发新原理”。这一方法至少包含以下要点:一是,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一个发展过程,而且按照自身的规律运动变化发展,从过去的事物发展而来,又向未来的事物发展而去。历史进程也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其过去、现在和未来是一个服从历史规律的前进运动,现在是过去合乎规律发展的结果,未来又是现在合乎规律发展的结果。历史唯物主义“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从现实出发,通过揭示历史变化规律来预见未来。二是,历史规律并不具有直接的现实性,而是作为内在根据规定和提供现实发展变化的多种可能性。也就是说,历史的现在不是单线、机械性地向未来发展,历史的未来是包含着多种可能性的未来。对可能性的认识是把握未来历史的向导,也是确立未来历史实践目标的先决条件。哪一种可能性成为未来的现实,取决于人们的自主选择。马克思指出:“在社会发展的每一个具体阶段上,都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客观趋势和可能性,而人则需要确定自己对待它们的态度,应当作出选择。”三是,全部历史是人类自己创造出来的,必然内含着人类自身目的性的要求。历史唯物主义是“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始终以现实的人为出发点,站在追求人类社会进步和满足人的全面发展需要的立场,对现实进行否定和批判,对未来发展趋势和道路进行选择。很明显,这些要点正是作为创新前提的“守正”的意蕴。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创新引领未来”“创新决胜未来”等重大论断,科学揭示了创新与未来的关系。由此可见,守正创新,就是立足现实并超越现实,以认识和把握事物发展规律为基础,对未来发展变化的各种可能性进行预见,并择优选择最符合自身根本利益需要的可能性进行把握,建构起事物未来的理想形态以及实现理想形态的未来实践活动的观念模型,用以指导自身的实践活动。守正创新回答了“理想世界应当怎样”和“怎样创造理想世界”这一根本问题,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科学原则和方法。
(作者:黄庭满 首都高端智库千龙智库首席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