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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

2022/1/4 15:34:16 | 文章来源:工信部  | 【大 小】 【打印】

智能制造是制造强国建设的主攻方向,其发展程度直接关乎我国制造业质量水平。发展智能制造对于巩固实体经济根基、建成现代产业体系、实现新型工业化具有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加快推动智能制造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下称《规划》)。

  《规划》提出了“坚持创新驱动、坚持市场主导、坚持融合发展、坚持安全可控、坚持系统推进”五个基本原则。提出了2025年“转型升级成效显著、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基础支撑更加坚实”三项具体目标,到2035年,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全面普及数字化网络化,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基本实现智能化。

  《规划》将“加快系统创新,增强融合发展新动能”、“深化推广应用,开拓转型升级新路径”、“加强自主供给,壮大产业体系新优势”、“夯实基础支撑,构筑智能制造新保障”作为重点任务。通过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速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推进新型创新网络建设,强化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推动跨学科、跨领域融合创新,打好关键核心和系统集成技术攻坚战,构建完善创新网络,持续提升创新效能。聚焦企业、行业、区域转型升级需要,围绕车间、工厂、供应链构建智能制造系统,开展多场景、全链条、多层次应用示范,培育推广智能制造新模式,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拓展智能制造行业应用、促进区域智能制造发展。依托强大国内市场,加快发展装备、软件和系统解决方案,培育发展智能制造新兴产业,加速提升供给体系适配性,引领带动产业体系优化升级,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聚力研发工业软件产品、着力打造系统解决方案。深入推进标准化工作、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加强安全保障、强化人才培养,着力构建完备可靠、先进适用、安全自主的支撑体系。

  为确保各项目标和重点任务的顺利实施,《规划》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强化统筹协调。加强部门协同,统筹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深入开展技术攻关、装备创新、示范应用、标准化、人才培养等。加强央地协作,鼓励地方出台配套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各类社会资源聚集,形成系统推进工作格局。二、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加强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对智能制造领域的支持。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支持政策。鼓励国家相关产业基金、社会资本加大对智能制造的投资力度。三、提升公共服务能力。鼓励行业组织、地方政府、产业园区、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建设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标准试验验证平台和现有服务机构提升检验检测、咨询诊断、计量测试、安全评估、培训推广等服务能力。四、深化开放合作。加强与相关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的交流,开展智能制造技术、标准、人才等合作。鼓励跨国公司、国外科研机构等在华建设智能制造研发中心、示范工厂、培训中心等。

相关行业组织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协同推动规划的贯彻落实。有关部门、各地方、相关行业组织要加强智能制造经验模式总结和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