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亚州通过了美国第一个关于回收塑料瓶含量标准的立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加州所有的“加州赎回价值”(CaliforniaRefundValue)塑料饮料容器必须使用至少15%的回收材料。
加州的最终目标,到2030年,所有塑料瓶都必须由50%的回收材料制成,这将超过欧盟要求的30%,成为世界上最高的可回收材料要求。
该法案最初于2020年9月由州长GavinNewsom签署。根据该法案,所有在加州销售的瓶装水、苏打水和塑料瓶装运动饮料,无论其产地是哪里,都必须符合回收含量标准,否则制造商将面临罚款,罚款将被存入该国的提高回收罚款账户,以支持塑料饮料瓶的收集和加工。
加州资源回收与回收部表示,将每年对制造商处以0.20美元/磅的罚款,罚款金额根据制造商偏离标准的程度而定。这项立法将增加回收塑料的需求,这将提高回收中心使用的塑料材料价值,从而减轻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