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党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始终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主题,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对实现共同富裕问题进行了一以贯之的持续探索,成功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实现共同富裕之路。
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对共同富裕的探索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面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重重压迫,中国共产党人为了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在救亡图存斗争中孕育催生了共同富裕的思想萌芽。党的早期领导人李大钊在对未来社会主义进行构想时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是要富的,不是要穷的”,要使“人人均能享受平均的供给,得最大的幸福”。根据当时的中国国情,农民占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如何让广大农民尽快摆脱贫穷落后和解决他们的生活温饱及富裕问题成为当时的迫切任务。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党不论在井冈山时期、延安时期还是西柏坡时期,都把“打土豪、分田地”作为实现农民生活富裕的主要手段,把“耕者有其田”作为实现农民富裕的必要条件。
毛泽东同志在1943年就对未来社会必须走集体化道路进行了大胆设想,他指出,“克服这种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步地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这是“由穷苦变富裕的必由之路”。后来,毛泽东同志对如何实现人民富裕和国家富强作过多次重要论述,指出:“没有独立、自由、民主和统一,不可能建设真正大规模的工业。没有工业,便没有巩固的国防,便没有人民的福利,便没有国家的富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是实现生产力发展和人民共同富裕的政治前提。为了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团结带领中国人民,浴血奋战、百折不挠,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彻底结束了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废除了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正是这些伟大历史性成就为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创造了根本社会条件。
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对共同富裕的探索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为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铺平了道路。
1953年12月,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明确提出,党在农村中工作的最根本的任务,就是“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1955年10月29日,毛泽东同志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座谈会上明确提出:“现在我们实行这么一种制度,这么一种计划,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一年一年可以看到更富更强些。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他还针对农村开始出现“新富农”和贫农分化的现象强调,要“在农村中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毛泽东同志强调,要实现共同富裕必须走社会主义道路,他在党的七届六中全会上作的《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指出:“要巩固工农联盟,我们就得领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使农民群众共同富裕起来。”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不仅明确提出了“共同富裕”概念,深刻认识到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对于推进共同富裕的极端重要性,而且极大地推进了社会主义建设,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对共同富裕的探索
改革开放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紧紧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重大问题,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对共同富裕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做出了新的探索。
早在1985年3月,邓小平同志就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他特别强调:“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把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内容,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对于如何实现共同富裕,他认为,“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1990年12月,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共同富裕“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
在邓小平同志之后,我们党继续对共同富裕问题进行了持续探索,不断丰富和发展共同富裕的时代内涵,探索中国特色的实现共同富裕之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世界社会主义出现严重曲折的严峻考验面前,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推进共同富裕进行了大胆的探索,明确提出了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特征”,强调必须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强调“必须把提高效率同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对共同富裕的探索
“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目标,从改善民生和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角度,提出了关于新时代实现共同富裕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到21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我国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实现共同富裕提出了更为具体的目标要求,强调到2035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但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这个目标更加积极有为地进行努力。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实现共同富裕进行了新的规划部署,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重要特征之一,把“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强调党只要“坚定不移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道路,就一定能够领导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更大胜利”。在2022年世界经济论坛视频会议的演讲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要实现共同富裕,但不是搞平均主义,而是要先把“蛋糕”做大,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分好,水涨船高、各得其所,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回顾中国共产党人对共同富裕理论与实践的探索历程,总结党探索共同富裕之路的宝贵经验,对推进新时代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具有重要启示:一要坚持党对推进共同富裕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党的领导是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根本保证。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就是不断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人民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主体力量,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才能不断推进共同富裕取得新进展。三要持续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正确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辩证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安排,这是推进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要求。四要全面深化改革。通过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是推进共同富裕不断向纵深发展的必由之路。
(作者:韩振峰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