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往来日益紧密。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今天上午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今年一季度,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2.93万亿元,同比增长16.7%。其中,出口1.64万亿元,增长16.2%;进口1.29万亿元,增长17.4%。
李魁文分析,一季度,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呈现以下特点:
占我国外贸的比重稳步提升。今年一季度,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值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的31.1%,比重比2021年提高1.4个百分点,与2013年相比提高6.1个百分点。
能源产品、农产品等进口较快增长。一季度,我国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计进口原油、天然气和煤炭4829.8亿元,增长52.5%,占我国自沿线国家进口总值的37.4%,拉动我国自沿线国家进口增长15.1个百分点;农产品进口794.7亿元,增长12.2%,占6.2%。
机电产品出口占比过半,新能源产品出口活跃。一季度,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机电产品8867.4亿元,增长14.2%,占我国对沿线国家出口总值的54.2%,拉动我国对沿线国家出口增长7.8个百分点。其中,太阳能电池、电动载人汽车出口分别增长1.3倍和9.2倍。同期,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2967.5亿元,增长18.2%,其中玩具、箱包、纺织品和塑料制品合计拉动出口整体增长2.6个百分点。
民营企业表现亮眼。一季度,我国民营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1.57万亿元,增长20.8%,占同期我国与沿线国家进出口总值的53.7%,比重较去年同期提升1.8个百分点。同期,国有企业进出口6038.6亿元,增长23.7%。
李魁文表示,下一步,海关总署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一带一路”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夯实合作根基,稳步拓展合作新领域,培育合作新亮点,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